为增强环境执法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市采取一般区域与重点区域相结合,网格化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夜间督察常态化的方式开展。其中,全市34个重点乡镇(办事处)是重点区域,其他区域为一般区域。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各县(市、区)环境部门将在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网格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每个企业的环境监管责任人,制作“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网格化公示牌”,并在企业大门口选择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公示牌内容包括网格员姓名、照片、职务、职责及联系电话等。
同时,在“网格化”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将统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随机编组、随机抽取企业开展执法行动。一般区域以县(市、区)为单元,每月督察1次;重点区域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合相关县(市、区)组成若干联合执法组,每组按照每周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进行抽查。另外,夜间突击检查实行常态化管理,每天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随机抽取重点区域内3-5家企业开展夜查。
检查内容都有哪些?据介绍,执法督察重点为大气、水和固废三方面情况,其中,大气管理方面包括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水管理方面包括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偷排污染物行为、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固废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及去向,以及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是否规范。
据悉,环境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从快、从重、从严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等问题发生,坚决维护环境执法权威。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据相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