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 | 发布时间: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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