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公安局食药环保治安大队开展全面摸排调查,发现2017年2月3日23时至2月4日3时期间该厂牌照为川Y11739污泥运输罐车向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金机电市场旁峡沟边坡倾倒污泥,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对生态环境构成安全隐患。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巴中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处罚款5万元。
发布时间: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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