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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峰峰矿区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来源:邯郸环保 | 发布时间:2024-04-23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知》明确:全市域禁止猎捕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为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部分重要区域全年禁猎。
 
 
  今年3月,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森林大队联合彭城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公安部门根据有关线索发现龙某等人连续多次在夜间出行,且车上载有狩猎工具。经民警蹲坑守候和循线追踪,于3月8日将正在非法狩猎的龙某抓获,现场查获四只被非法捕获的野兔及相关狩猎工具。经审讯,龙某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野生动物成为共识。很多日常野生动物均在禁猎范围内,比如常见的“野兔”。在我国一共生活着9种野兔:东北兔、东北黑兔、华南兔、草兔、高原兔、塔里木兔、云南兔、海南兔以及雪兔。其中,雪兔、海南兔、塔里木兔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六种野兔属于“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见的斑鸠、麻雀、青蛙、蟾蜍、蛇、黄鼠狼、松鼠、刺猬、野鸡、野鸭等均为“三有动物”。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不管是出于爱好,还是以食用、盈利为目的非法猎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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