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2019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受贿案,认定被告人王光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王光和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被告人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环保设备招投标、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