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9月26日,由张家界检察机关提起的该市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叶某、胡某共同修复“牛四湾”地块生态环境。同时,这也是张家界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遭受破坏的“牛四湾”生态林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李某、叶某、胡某等3人未取得林地占用许可,在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西溪坪居委会“牛四湾”处合伙或单独接收、倾倒建筑垃圾、渣土,致使建筑垃圾、渣土大量流至“牛四湾”沟峪;非法占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和其他商品林共计26.6565亩,地表植被和土石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损害了该地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减噪滞尘等生态服务功能,并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扬尘污染等次生生态环境问题。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李某、叶某、胡某自行修复或承担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并在该市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民众旁听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李某、叶某、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自愿修复生态环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分别判决被告人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叶某、胡某共同修复损毁的国家公益林及其他林地26.6565亩,如不自行修复,则强制执行;限3被告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悔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李某、叶某、胡某等3人表示服从法院判决,自愿修复损毁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