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污水通过暗管直排,赔偿10万多元环境损害费,被判刑10个月-维权案例-法律维权-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维权 » 维权案例 » 正文

超标污水通过暗管直排,赔偿10万多元环境损害费,被判刑10个月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 发布时间:2018-09-21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子孙后代都要在这里生活,这个罚,我认。”因污染环境被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安徽省桐城市检察院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孙某某赔偿10万多元的生态风险和环境损害费用。一开始,孙某某感觉很不理解,但在了解了公益诉讼后,他为自己的随意排污感到很愧疚。
 
  今年48岁的孙某某,在安庆市桐城市范岗镇经营一家工具制造厂,主要生产滚筒刷支架。金属支架在进行防锈、美观处理时,要镀上一层锌,而镀锌产生的污水含锌量严重超标,对环境污染非常严重。而此前,孙某某的厂是在没有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将污水通过暗管直排,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关于孙某某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源于桐城市2017年年初的一次大规模检查。2017年2月,针对全市非法镀锌等问题,桐城市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中发现了一批非法镀锌、排污的工厂、作坊。
 
  “公益诉讼这个新职能,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上主动作为。”9月12日,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欧阳水根在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采访时介绍,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同年7月,安庆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公益诉讼动员部署会,桐城市检察院随后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学习和线索摸排。
 
  2017年2月的专项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大多已构成案件,桐城市检察院了解后,决定对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进行梳理,要求公益诉讼检察官牢牢盯住,摸排环境公益诉讼线索。
 
  “在向省检察院汇报后,去年9月1日,我们对6起案件立案侦查,就他们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着手准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但这时我们遇到取证的难题。”桐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华朝晖说。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产生的废水,对公众造成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桐城市检察院本想让环保部门出具一份行政意见,但废水是流动的,再加上时间过去太久,取证很难,这条捷径无法走通。
 
  “我们听取专家建议,调取企业的用水、用电情况,分析企业生产规模、生产时间等,得出其电镀废水的排放总量,最终形成专家意见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桐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科科长徐进峰说。
 
  2018年1月开始,这6起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陆续判决,在制刷产业发达的桐城引起震动。
 
  “在行业内,在违法行为人周边,大家都会打听怎么回事,公益诉讼可以说是深入人心,大家的环保意识、对公共利益的意识也更加强烈了。”华朝晖说。
 
  4月份,孙某某案件的判决书下来了,其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支付由其违法排放行为造成的生态风险和生态环境损失折合103480.67元,其违法所得8万元也被予以没收。
 
  此次处罚对孙某某来说是一次警醒,让他明白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意识到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将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如今,孙某某在邻近的怀宁县一工业园内租场地镀锌,虽然增加了成本,但这里环保设施齐全,他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为偷偷排污担惊受怕,也不会因为污染环境让自己心生愧疚。
 
  更多维权案例,请关注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www.beidouzhiku.cn)。

关键词: 污染环境   公益诉讼   环境损害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