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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回顾

  来源: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8-30 09:32

   北斗智库环保管家网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国家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进步,废弃物利用量逐年增加,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为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探索出了可行路径,对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稳定扩大就业、促进绿色转型,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五”期间,中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每年约12%的速度增长,2015年末产值超过1.5万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96%,解决就业近3000万人,专业从事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约3万家。其中,大宗工业固体废物2015年产生量36.8亿吨,综合利用率48%,综合利用产值达8500亿元,比2010年产生量增长近7亿吨,综合利用率提高近8%,综合利用产值增长约3000亿元;主要再生资源2015年回收利用量约2.4亿吨,回收利用率70%,回收利用产值达6500亿元,比2010年回收利用量增长6亿吨,回收利用率提高6%,回收利用产值增长2000亿元。
 
  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十二五”期间,国家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要求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十二五”规划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十一五”末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并做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在此背景下,2011年,国务院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此后,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山东省、浙江省等一些省市区相继颁布实施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或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划引领作用逐渐增强
 
  国务院于2012年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于2013年印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近期行动计划》,这是中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第一个国家级的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国家规划引领下,有关部门也相继发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各地区也制定了本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还先后批复了甘肃省和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4年和201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2015年工信部印发了《京津冀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
 
  四、资源循环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新兴产业方兴未艾
 
  “十二五”期间,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随着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也稳步提升。
 
  另外,循环利用的发展也催生出新的产业:(1)再制造产业,主要包括零部件再制造和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总数已达500家以上,平均实现年产值500亿—800亿元;(2)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75%以上,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的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率达42%以上;(3)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已达92%以上。这些新兴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资源循环利用示范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支持建设了49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18个循环化改造园区,37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100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水处理试点城市,推动了45个再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和101个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建设;工信部推动了12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试点的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示范等,示范项目全部建设实施后,每年可资源化利用各类废弃物约5亿吨。
 
  通过示范试点的建设,循环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商业模式持续创新,各行业、各领域的循环利用不断向纵深发展,企业间、产业间的共生耦合更加充分,园区循环式链接更加完善,产业的循环式组合更加合理,实现了资源消耗最小化,环境风险最低化,经济效益最大化。
 
  六、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不断提升,产业化应用取得突破
 
  “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2012)、《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2014),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相关企业投入该领域的研究经费逐年增加,资源循环利用科技创新体系逐渐形成,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截至2015年底,仅钢铁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申请的中国专利总数近1万件。
 
  此外,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发展方面,以“复杂难处理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与应用”“纳米复合电刷镀再制造技术”“废弃钴镍材料循环再造技术”“有机废物生物强化腐殖化技术”为代表的众多技术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级工业大奖、中国专利奖;以“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20万吨/年示范项目”“3000吨废旧服装再生切片生产线”“典型尾矿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迅速实现产业化。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创新体系将逐渐形成。
 
  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201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如表1所示。中国2013年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为137.6,比2005年提高了37.6个点,年均提高4个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中国资源产出率提高了16.4%,单位GDP能耗下降了18.2%,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20%,累计实现节能8.6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3亿吨)。据测算,中国每回收利用一吨废旧物资,平均节约自然资源4.2吨,节能1.4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18吨,减少6到10吨的垃圾处理量。
 
  八、资源循环利用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资源循环利用相关政策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在价格和收费政策方面,实行了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垃圾处理收费等。在财政政策方面,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36亿元支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共安排300亿元支持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项目;建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回收处理给予补贴。在税收政策方面,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一次性木筷增收消费税等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资源循环利用列入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支持范围。在产业政策方面,国家从产业布局、准入门槛、技术标准以及投资、价格、财税、金融、进出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市场化机制将加快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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