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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滋生黑色利益链条 国内外打响洋垃圾反击战

发布时间:2017-07-13 15:31

   针对“洋垃圾”处理,国内外都打响起反击战,然而漂洋过海的洋垃圾仍旧屡禁不止。这背后有什么样的经济链条?该如何监管,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对此,近日,环保部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洋垃圾屡禁不止的背后,存在非法倒卖和转让固废进口许可证的“黑色利益链”,倒卖“指标”成为一桩利益惊人的生意。
 
  国外一包数百件的旧衣物,偷运到中国后,经过分拣整理,每件能以几十元甚至数百元价格出售,而这些衣服当中,很可能含有大量病原体。
 
  除了旧衣服,国外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近年来也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漂洋过海的洋垃圾究竟为什么屡禁不止?这背后有什么样的经济链条?该如何监管,才能杜绝这种现象?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国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责任。
 
  中国环境保护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这次专项治理的亮点就是强调了监管的重要性,但是如何能够形成长效机制,也是治理的关键所在。
 
  黑色利益链
 
  一双在深圳生产的运动鞋,被装在纸盒中运到了美国,顾客买鞋后把鞋盒扔进了可回收垃圾桶;随后,鞋盒被送上了南加利福尼亚港口的集装箱船,很可能又从那里被运回我国;然后再进入造纸厂,经过循环再造变成了新鞋盒,再次被出售给制鞋企业,鞋盒再次被顾客买走……
 
  这只是洋垃圾作为原料被循环利用的一种,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很可能威胁人的身体健康。
 
  据环保部介绍,我国对进口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风险较小、资源价值较高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如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制度;对环境、卫生风险较大或利用价值低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洋垃圾禁止进口。
 
  马军告诉法治周末,洋垃圾污染环境的情况不止这一种。
 
  其中,有直接含有有毒物质的重金属和有机物,还有以循环利用为由引进的洋垃圾,在再利用的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产生的废水、废气、重金属等会污染土壤和海洋。
 
  以电子垃圾为例
 
  20多年前,浙江台州是国内最大的“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地之一,在那里,废旧电器、金属部件、电路板、电线、废塑料等被当地人称为洋垃圾的固体废弃物堆成一座座小山,再被分送到温岭、路桥等地。
 
  洋垃圾在那里被拆解,分离出铜、铝、铁等金属。这些金属材料,为温岭、黄岩的汽摩配件制造业,路桥、玉环的阀门配件制造等产业提供了基础材料。每年,台州还有超过百万吨的黄铜、钢铁销往国内大型冶炼工厂。
 
  然而,这本应是循环经济典型的电子拆解业,却因为粗放的作业方式,种下了“毒”果,许多洋垃圾分拆地水体恶臭鱼虾绝迹,土地黑硬寸草不生,空气污浊异味袭人。
 
  有专家分析,电子洋垃圾所含的有毒物质在经过简单拆解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及二次废物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很难恢复的。
 
  马军表示,尽管国家层面意识到了问题并开始了专项治理,然而,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地方政府为追求经济增长点,为一些违法企业撑起保护伞。
 
  同时,洋垃圾屡禁不止的背后,存在非法倒卖和转让固废进口许可证的“黑色利益链”,倒卖“指标”成为一桩利益惊人的生意。
 
  我国2011年颁布实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工作主要由海关、检验检疫、环保、商务、发改五部门共同负责。
 
  然而,一些地方对固体废物进口后实际的货物流向缺乏有效监控,货物通过许可证进口后是否在备案工厂进行加工,仅凭拍照来印证,漏洞较大。
 
  据《北京晨报》报道,东部沿海某省有关部门近期查处了一家涉嫌参与走私固体废物的化纤公司。
 
  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建有三条用于处理进口固体废物的生产线,实际仅有一条正常开工,而该公司仍按照每年产能全开即15000吨的“顶格额度”向海关报关,“套”出来的额度被“转让”到了其他省份的小作坊,企业从中牟取暴利。
 
  国内外的“反击”
 
  实际上,国际上对洋垃圾的管理也早有公约。
 
  1992年生效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际上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蔓延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公约》对各缔约国出口或进口危险废物的国际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处理各缔约国之间有关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争端的国际仲裁程序。
 
  我国于1991年9月4日加入该公约,是世界上最早加入的缔约国之一。1999年,我国又加入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议定书》。
 
  在国内,我国也已基本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
 
  为严格控制“洋垃圾”向我国境内转移,我国陆续颁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关于坚决严格控制境外废物转移到我国的紧急通知》《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时规定》等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然而,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现实却不容乐观。
 
  洋垃圾所造成的危害已引起中央高层的警觉。
 
  4月18日,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此次环保部的专项行动,将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亟待长效机制
 
  事实上,这并不是环保部第一次整治洋垃圾。
 
  在环保部网站检索栏内输入“整治固体废物”关键词,就有100条相关文章出现。近年来,无论是从中央到地方,对“洋垃圾”的追查也一直没有间断过。
 
  早在2009年,环保部就曾公布一份禁止类“洋垃圾”目录,但由于打击面临后续处理难、走私量刑认定、查扣成本高、执法面太广等诸多难题,洋垃圾泛滥的势头并未得到遏制。
 
  2013年,我国开展了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活动,到2015年6月,共立案侦办走私废物犯罪案件344起,查证涉案废塑料、废纸和废涂料、废矿渣、废电子垃圾等145.75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647名。
 
  其中,走私禁止进境“洋垃圾”犯罪案件150起,查证涉案电子垃圾、废矿渣、废涂料及废旧衣物等25.6万吨。另外,立案查办固体废物走私行政案件2215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52万吨。
 
  打击力度如此大,为什么这些非法的“洋垃圾”还是屡禁不止?
 
  马军表示,很多有正规手续的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增加利益,会转包给小散企业,而这些小企业的数量多且分散,加上环保部门的人力有限,在监管方面就会出现很多漏洞。
 
  他认为,治理洋垃圾,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比如,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如果企业存在二次污染的情况,将这个企业纳入黑名单,不允许该企业再从事相关的业务。”马军说。
 
  他认为,有了这样的黑名单,不仅是监管企业的有力手段,同时社会层面也可以进行监督。同时,通过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等市场化手段,不管是我国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还是出口的企业,如果发现违反《公约》,都应该列入这个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