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部分;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附件2;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省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冀政发[2015]38号)附件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保留合并或并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2009]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