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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审核、申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审核、申报
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二、(二)、(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第二条;《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2号)第九条;《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政办[201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