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新型建材-审批事项-环保管家-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新型建材 » 正文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审批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