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4]1016号; 5、河北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发改投资[2013]1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