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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第1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