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
全国
]
切换
登录/注册
设为首页
个人中心
资讯
供求
企业
下载
视频
律所
热词:
环保
环保督察
环保管家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hot
首页
环保管家
七星资讯
供求发布
企业展台
北斗学院
法律维权
招商加盟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包装工业
»
正文
排污费征收(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排污费征收(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
审批依据:1、《环境保护法》第43条 2、《水污染防治法》第24条 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4条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第56条 6、《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 例》第2条、第3条、第12条 7、《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 法》第2条、第3条、第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