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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生产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生产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审批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