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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初审(1.项目建议书初审;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3.初步设计概算初审;4.资金申请报告)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初审(1.项目建议书初审;2.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3.初步设计概算初审;4.资金申请报告)
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