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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审批依据: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四)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本办法所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