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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三)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2号令):本办法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