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排污费征收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章第五十六条 6、《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第二条 7、《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三章 第十二条 8、《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9、《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 10、《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