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类项目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一般类项目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章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修订)》 第三章 第十七条第三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三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章 第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章 第十四条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第二十条第一款 7、《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第三十一条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