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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排专项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申请减排专项资金
审批依据:《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减排支持政策申报。(一)申报程序。各项目的申请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申报所需材料。项目验收报告或项目试运行报告以及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