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
全国
]
切换
登录/注册
设为首页
个人中心
资讯
供求
企业
下载
视频
律所
热词:
环保
环保督察
环保管家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hot
首页
环保管家
七星资讯
供求发布
企业展台
北斗学院
法律维权
招商加盟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食品
»
正文
申请减排专项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申请减排专项资金
审批依据:《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减排支持政策申报。(一)申报程序。各项目的申请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申报所需材料。项目验收报告或项目试运行报告以及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