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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
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第二条第一项: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