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初审-钢铁-审批事项-环保管家-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钢铁 » 正文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4、《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京政发〔2015〕21号); 5、《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