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内)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3、《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4号) 4、《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 5、《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5]43号)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