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 第十五条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4〕14号) 第五条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十三条 4、《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9号) 5、《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7〕286号)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6号令) 第四条 7、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