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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收费标准:无 事项名称: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辽宁省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办法》(试行)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丹政发 [201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