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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万吨标煤以下)节能评估和审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万吨标煤以下)节能评估和审查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主席令第77号)第十条 2、省工信委《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甘工信环〔2010〕837号)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