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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审批依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34号)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省内审批权限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予以划分: 1.对于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政府使用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均由市州、兰州新区、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竣工验收 2.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