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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内的项目审核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内的项目审核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四章第23条: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贯彻国防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生产、施工、监理和验收 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甘政发〔2014〕122号)五、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上报;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对口行业管理部门按程序上报。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