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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四十七条第三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