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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市级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基金安排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权限内市级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基金安排
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3号)第十七条 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9〕90号)第二十一条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34号)第三条 5、《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14)116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