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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环境恢复方案批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环境恢复方案批准
审批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27号 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