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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权限内省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申报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2年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5、《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