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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核定
审批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