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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核发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排污许可证核发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2、《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第三条:有下列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二)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和餐饮污水的;(三)运营城乡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四)经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五)其他应当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