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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评文件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评文件审批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8号)第十五条 5、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甘环发〔2014〕58号) 6、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甘环发〔2015〕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