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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专项资金分配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省级专项资金分配
审批依据:省工信委《关于印发省级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14〕32号)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包括新材料及现代高载能产业、装备制造产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陇药产业、信息化产业发展及数字城市、军民结合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及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发展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水、工业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前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