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地方铁路、跨市州易地扶贫搬迁、电子政务信息化、煤矿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印刷-审批事项-环保管家-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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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地方铁路、跨市州易地扶贫搬迁、电子政务信息化、煤矿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地方铁路、跨市州易地扶贫搬迁、电子政务信息化、煤矿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
审批依据:1、《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34号) 2、《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73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