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元以下(不含)鼓励类项目核准-煤炭-审批事项-环保管家-北斗智库环保管家

官方微信公众号

轻松扫一扫 环保更简单

个人中心

网站客服

扫码咨询 方便快捷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管家 » 审批事项 » 煤炭 » 正文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元以下(不含)鼓励类项目核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元以下(不含)鼓励类项目核准
审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第11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条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辽政发[2015]7号)第十一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