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 3、《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冀政〔2005〕32号); 4、《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冀政办函〔2008〕20号); 5、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规定的通知(冀发改法规〔2013〕1112号); 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