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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美元(不含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鼓励类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技改项目的初审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事项名称:3000万美元(不含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鼓励类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技改项目的初审
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2、《辽宁省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外资【2006】423号,2006年6月1日起施行)